青島市計劃生育政策解讀:單獨二胎與相關問題答疑
背景與政策概述
青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丁魯省近期做客“民生在線”,就“堅持基本國策 惠及廣大群眾”主題與市民進行了在線交流。此次交流圍繞單獨二胎政策的實施、相關手續辦理及其他計劃生育問題展開,解答了市民的諸多疑問。
政策實施條件與具體解答
1. 農村戶籍與二胎政策
根據現行政策,若僅生育一個女孩,且母女均為農村居民,母親需在農村連續居住五年以上,并以農林牧漁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經夫妻雙方申請和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生育第二個子女。
2. 單獨二胎政策的實施時間與界定
- 單獨二胎政策的實施時間由各省自行決定,需通過省級人大或常委會修訂地方條例后實施。
- 政策實施的時間節點以孩子出生時間為準,而非懷孕時間。因此,建議市民在政策正式實施后再懷孕。
3. 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處理
- 已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人員,辦理二孩《生育證》時需退回光榮證及相應獎勵。
- 產假及哺乳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產假為98天,哺乳假為1年。
4. 特殊家庭情況解答
- 若有同胞兄弟姐妹,即使其已移民海外或去世,仍不屬于獨生子女。
- 再婚家庭中,若雙方各帶一個孩子且無再生育,仍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 夫妻一方為少數民族,不符合山東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
5. 違法生育與社會撫養費
違法生育需繳納社會撫養費,費用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3-4倍征收。例如,2013年青島市內三區違法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社會撫養費約為19.3萬至25.7萬元。
6. 其他相關問題
- 符合二胎政策但自愿放棄二胎的夫妻,可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相關待遇并獲得一次性獎勵。
- 第一胎未辦理獨生子女證,不影響辦理二胎相關手續。
- 生育第二個子女后可享受98天產假,期間可領取生育津貼。
政策實施的下一步計劃
青島市將根據山東省人大或常委會的具體規定,依法組織實施單獨二胎政策。建議市民密切關注政策動態,待政策明確后再進行相關申請。
結論
青島市的計劃生育政策正逐步調整,市民需根據具體規定申請辦理相關手續,以確保合法合規。
參考資料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