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DM)是孕期常見的代謝性疾病,可能對母嬰健康產生嚴重影響。及時篩查和管理GDM對于降低母嬰并發癥的風險至關重要。以下是針對不同孕婦群體的糖篩檢查建議及相關注意事項。
建議在懷孕20周左右進行首次糖篩檢查,并在孕30-32周重復篩查一次,以確保全面監測糖代謝情況。
對于無明顯高危因素的孕婦,建議在懷孕24-28周進行糖篩檢查。這一時間段胎兒處于快速生長期,胎盤分泌功能旺盛,糖代謝異常的風險較高,篩查的準確性也更高。
在懷孕24-28周進行糖篩檢查的意義在于:
如果孕婦在24-28周通過了糖篩,且無異常癥狀出現,基本可以排除妊娠糖尿病的風險。然而,如果孕婦在28周后出現以下情況,仍需警惕:
此時應及時就醫,與醫生共同評估血壓、水腫、血糖等多方面指標,綜合判斷是否存在糖代謝異常。
妊娠期糖尿病篩查是保障母嬰健康的重要環節,孕婦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篩查時間,并在醫生指導下進行科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