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賣方)與乙方(買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私有住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應明確約定付款方式、時間及相關細節,例如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或通過銀行貸款支付等(具體內容由雙方填寫)。
甲方應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房延遲,交付時間可據實順延。
甲方保證交房時房屋無產權糾紛及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現房屋存在交接前的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賣方) | 乙方(買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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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章:______ | 簽章:______ |
住址/工作單位:______ | 住址/工作單位:______ |
聯系電話:______ | 聯系電話:______ |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結論:本合同明確了房屋買賣的基本信息、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為交易雙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參考來源:中國法律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