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學標準,血糖的正常范圍分為全血血糖和血漿血糖兩種測量方式:
在正常范圍內的血糖水平表明胰島素分泌和身體代謝功能處于健康狀態。
糖尿病的診斷需要結合血糖水平的多次測量結果,具體標準如下:
如果上述數值在兩次獨立測量中均達到或超過標準,可以診斷為糖尿病。
當血糖水平介于正常值與糖尿病診斷標準之間時,需進一步進行糖耐量試驗以明確診斷:
糖耐量試驗通過測量口服葡萄糖后不同時間點的血糖水平,評估胰島素功能。
當空腹血糖水平顯著升高時,可直接診斷為糖尿病,無需進一步檢查:
此時,通常表明胰島素分泌極少或完全缺乏,需要立即采取治療措施。
血糖水平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飲食、運動、壓力和疾病等。因此,血糖測量需在空腹狀態下進行(至少8小時未進食),以確保結果的準確性。
此外,糖尿病的診斷應結合患者的臨床癥狀,如多飲、多尿、多食和體重下降等。
了解血糖正常值和糖尿病診斷標準,有助于早期發現和管理糖尿病,保護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