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血糖檢測與糖尿病診斷指南
背景與重要性
空腹血糖檢測是糖尿病診斷中最常用的指標之一。空腹狀態下的血糖水平能夠提供一個清晰的視角,避免食物攝入對血糖值的干擾。這種檢測通常在隔夜禁食至少8~10小時后進行,僅允許飲水,以確保結果的準確性。
正常空腹血糖范圍
- 全血血糖: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
- 血漿血糖: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
糖尿病診斷標準
根據空腹血糖值,可以初步判斷是否存在糖尿病的可能性。以下是具體標準:
- 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或血漿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并且經過兩次重復檢測確認,可診斷為糖尿病。
- 空腹全血血糖在5.6~6.6毫摩爾/升(100~119毫克/分升),或血漿血糖在6.4~7.7毫摩爾/升(115~139毫克/分升),建議進行糖耐量試驗以進一步確認。
- 空腹全血血糖超過11.1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提示胰島素分泌極少或完全缺乏,可直接診斷為糖尿病,無需進一步檢查。
糖耐量試驗的意義
當空腹血糖值處于臨界范圍時(如全血血糖在5.6~6.6毫摩爾/升之間),糖耐量試驗(OGTT)是一種重要的輔助檢測手段。通過測量口服葡萄糖后不同時間點的血糖值,可以更準確地評估胰島素功能和糖代謝狀態。
常見誤區與注意事項
- 空腹血糖檢測前需禁食8~10小時,但可以飲水。
- 單次檢測結果異常并不能直接診斷糖尿病,需結合重復檢測或糖耐量試驗進行確認。
- 檢測時應避免劇烈運動或情緒波動,以免影響血糖水平。
總結
空腹血糖檢測是糖尿病診斷的重要工具,通過規范的檢測和解讀,可以有效識別糖尿病及其風險狀態,為早期干預和治療提供依據。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