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糖尿病篩查與血糖監測指南
孕婦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GDM)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糖尿病,僅在孕期發生,通常在產后恢復正常。為了確保母嬰健康,孕期糖尿病的篩查和血糖監測至關重要。
1. 孕婦糖尿病篩查時間
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時間通常安排在妊娠24-28周。這是因為胎盤分泌的多種激素(如胎盤生乳素、雌激素、孕激素等)在此階段快速升高,導致胰島素需求增加,可能出現糖耐量受損。
- 常規篩查時間:妊娠24-28周。
- 復查時間:如24-28周篩查正常但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應在妊娠32-34周復查。
- 早期篩查:若孕婦有糖尿病癥狀或高危因素,可在孕早期進行篩查,以便及早診斷潛在糖尿病。
2. 孕婦糖尿病篩查方法
孕婦糖尿病篩查主要包括初篩試驗和進一步的糖耐量試驗。
(1)初篩試驗:50g葡萄糖負荷試驗
方法:
- 清晨空腹,不喝甜飲料。
- 服用50g葡萄糖溶于250-300ml水中,5-10分鐘內喝完。
- 從喝第一口開始計時,1小時后抽取靜脈血。
標準參考值:
- 血糖值≥7.8mmol/L需進一步做75g葡萄糖耐量試驗。
(2)75g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試驗)
方法:
- 禁食8-14小時后,先測空腹血糖。
- 服用75g葡萄糖溶于200-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
- 從喝第一口開始計時,分別在服糖后1小時、2小時、3小時抽取靜脈血。
標準參考值:
檢測時間 | 血糖值(mmol/L) |
---|
空腹 | ≤5.8 |
服糖后1小時 | ≤10.6 |
服糖后2小時 | ≤9.2 |
服糖后3小時 | ≤8.1 |
診斷標準:若任意兩項或以上達到或超過參考值,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3. 孕婦血糖正常值
通過靜脈血液檢測,孕婦血糖的正常值范圍如下:
- 空腹血糖:≤5.1mmol/L。
- 餐后1小時血糖:≤10.0mmol/L。
- 餐后2小時血糖:≤8.5mmol/L。
4. 注意事項與建議
妊娠期糖尿病的早期篩查和管理不僅有助于降低母嬰并發癥風險,還能為產后健康奠定基礎。孕婦應根據醫囑定期進行血糖監測,并在飲食、運動和藥物治療上遵循醫生建議。
結論
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和管理是孕期健康的重要組成部分,定期監測血糖水平有助于確保母嬰安全。
參考來源:世界衛生組織(WHO)官方網站、美國糖尿病協會(ADA)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